办理条件
转出:在我市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并有缴费记录。
办理材料
转出: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》及本人身份证
办理流程
转入:
1、在原参保地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;
2、将以上材料送交市社保局16号窗口审核,填写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;
3、社保局寄出《联系函》,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送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》及确定转移基金到帐后办理手续。
转出:
1、凭我市的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》及本人身份证,到16号窗口申请转出;
2、市社保局根据本人的申请表及缴费情况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;
3、市社保局根据对方社保经办机构《联系函》提供的帐户帐号转出养老保险基金,向新参保地寄出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》。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。
办理地点
市人社服务大厅二楼16号窗口(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)
工作日(冬令时)08:00-12:00,14:30-17:30
(夏令时)08:00-12:00,15:00-18:00
联系电话 0728-5223309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30个工作日(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)
办理费用:免费